乐平市28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扩大初步设计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乐招字[2014]第029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平市28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扩大初步设计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乐平市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标第一次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面向国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平市。
2.2招标范围:水库除险加固扩大初步设计。
2.3标段划分:1个。
2.4设计完成期限:60日历天,
2.5招标金额:约168 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等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4、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及以上;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5.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通过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pxzfw.gov.cn/)、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i1b5y8.goltech.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现场收取,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法人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平市水务局
联系人:陈光清
电 话:189079819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系人:李小平
电话/传真:13317003790 0791-83800108
监 督 机 构;景德镇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8-8580853
2014 年9月25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