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厚村乡大源水中小河河流治理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厚村乡大源水中小河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黎川县厚村乡人民*,现对本项目设计(含项目勘察及初设、技施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黎川县厚村乡。
2.2本次招标内容:黎川县厚村乡大源水中小河河流治理工程勘察及初设、技施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上级批复设计费下浮10%的金额,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并通过专家审查批复。
2.6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在15日内完成,技施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④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以上;⑤近三年(2013年~2015年)从事过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含中小河流治理、堤防项目)勘察设计成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黎川县厚村乡人民*
联 系 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136676880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话: 15870758452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诚兴广场6栋
监 督 单 位:黎川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94-7516179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