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城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城县。
2.2招标范围:勘测、施工图等设计。
2.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招标金额:设计费29.5万元
2.5工期要求:在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初设阶段勘测设计成果,施工图阶段成果提交时间按业主安排的时间要求确定。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05月12日—2016年05月 16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无效)在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售价为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 ,售后不退,本资料费由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970902206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3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否则无效),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
7.4招标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分期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具体支付方式由合同双方自行商定;本次招标的招标规模为估算规模,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将根据工程资金的到位情况、实施条件是否具备,分批、分片实施,因此勘察设计工作也将分批、分片实施,勘察设计费将根据实际完成项目的初设批复的建安工程费计算,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该风险。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城县水利局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西华中路76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8707408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15270679197
监督机构:石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97-5703607
石城县水利局
2016年5月11日